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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实施意见》细化、覆盖了省里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40条意见内容,其中有17条政策在落实省里意见、借鉴其他城市做法的基础上,进行了突破和创新。
实施五大工程
《实施意见》对我市民营企业的发展思路、战略定位以及发展方向都进行了明确。未来五年,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是:坚持四个结合,推进五大工程,解决六个问题,发挥四方面作用。即坚持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推动长吉图战略、壮大支柱产业、推进新型城镇化、招商引资结合起来;推进全民创业、招商引资、素质提升、集群发展、市场培育五大工程;通过解放思想更新发展理念,通过加大投入提升发展能力,通过“外引内培”壮大市场主体,通过科技创新增强内生动力,通过政策落实优化发展环境,通过体制改革破除发展障碍,使我市民营经济成为改革开放的突破口、经济增长的生力军、结构调整的新抓手、扩大就业的主渠道。
实现六大突破
《实施意见》在六个方面实现了突破。
在未来五年发展目标设计上参考了全省总体目标,并略有提高。考虑到我市民营经济占全省比重,以及我市民营经济近几年来的发展情况,以及今后五年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形势,此次目标设定略有拔高。
在财政、税收方面的支持力度有所突破。今年我市支持民营经济引导资金规模将达到5亿元,这是市财政专项支持民营经济在资金额度上的一个跨越。
在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上有创新。在“企业上市服务、小微企业无抵押贷款试点、物权收益抵押贷款和建设长春金融总部基地”等方面,我市提出了具有长春特色的具体举措。
着力培育产业集群和引导企业规模上台阶。通过财政补贴方式,使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相对应的所得税政策,鼓励民营企业实现产业集群发展。对进入世界及中国500强的民企给予重奖。
在推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上有较大突破。通过资金支持,向民营企业开放的重大产业技术平台等政策,盘活和发挥我市科技资源和研发优势向民营经济倾斜。
在民营企业开拓市场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。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产业融合的双方均给予奖励,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参展参会,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。